大事記
 年代  日期  說明
1954 5月 成立協會籌備委員會
  8月1日 家庭計劃協會正式成立 工作內容分成兩類:
  • 希望生育: 結婚多年不孕的夫婦希望生育,該會將提供有關不孕症的衛生常識,或由該會介紹特約醫院接受檢查矯治,以期獲得生育。
  • 調節生育: 凡生育子女四人以上自願暫停生育者;母體患有慢性疾病,經醫師勸告短期內不宜生育者;生育過密,母體健康顯難勝任者;經濟困難無力撫養過多子女而自願暫停生育者,可向該會申請調節生育指導,以達到暫時不育的目的。
1959  
  • 美國布拉許基金會董事長「布拉許夫人」(Mrs. Dorothy Brush)來臺訪問。後續並成為中國家庭計劃協會另一個重要的經費資助者。
  • 透過布拉許夫人的介紹,舒子寬女士對家庭計劃世界組織的會長「山額夫人」於國際間推廣「節育」有了更深刻的認識。於是開始與山額夫人通信交換意見,中國家庭計劃協會與山額夫人,自此有了正式的接觸與了解。
1960 1月
  • 協會增加「幼兒安置服務」的工作,並將原本擱置的婚姻指導工作整併,成立了「婚姻指導與幼兒安置組」,掌管「幼兒安置服務中心」。
  • 負責的業務:「預防墮胎、棄嬰,及虐待養子女問題,配合八七水災重建工作,安置失依幼兒,並輔助災區窮苦家庭,安置其交付寄養送養之子女。」
  • 工作內容有家庭補助、幼兒寄養介紹、收送養介紹等等,其中有許多兒童都被認養至國外。
1964  
  • 家庭計劃協會十年努力有成,農復會與省衛生處、婦幼衛生協會展開以樂普為主要推廣器材的「五年家庭計劃」。
1968 5月2日
  • 行政院通過《臺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辦法》,正式全面推動家庭計畫,影響臺灣的人口結構。
1987  
  • 美國人口危機委員會評鑑九十五個開發中國家的報告中,臺灣的家庭計劃成績獲得第一名。
1992  
  • 美國人口危機委員會評鑑九十五個開發中國家的報告中,臺灣的家庭計劃成績再次獲得第一名。
  • 國內外學者指出,臺灣的家庭計劃經驗不僅使臺灣受益,更成為許多東南亞國家學習的對象。